12月14日,根据南京市政府办公厅通知要求,为进一步有序推进全区畜禽养殖场所综合治理工作,江宁区林业局联合区城管局组织召开了工作推进会,各街道农业服务中心、各街道畜禽养殖场所综合治理指挥部负责人参加了会议。 会议传达了市农委、市城管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全市畜禽养殖场所综合治理工作的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部署了全区畜禽养殖场所综合治理下一步工作重点,明确了畜禽养殖场所符合合法养殖和畜禽养殖大户规范合法养殖的基本要求。各养殖场所硬件上应当配套建设畜禽粪便、污水和其他废弃物的贮存设施,畜禽粪便、污水和其他废弃物应当符合国家和地方规定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和总量控制要求;软件上应取得《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建立严格的免疫、用药、检疫申报、疫情报告、消毒、无害化处理、畜禽标识等制度,健全畜禽养殖档案,及时上报动物防疫信息。区林业局和区城管局将严格长效监督检查,确保畜禽养殖产业绿色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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